防洪基金根据什么计算的,防洪基金如何计算

  Q1:防洪基金如何计算

(一)银行(含信用合作社)、保险公司、各类信托投资公司和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,利息或保费收入,按0.6‰计征,其他收入,按1‰计征;
(二)本条第一项以外的企业,按经营收入的1‰计征;
(三)城乡个体工商业户,按每户每年50元计征;

  Q2:防洪基金和价格调节基金按什么标准计算

首先计提防洪费不是税率,而是征收率,具体标准(各地方有不同规定):
1、工矿、建筑安装、交通运输、邮电通讯、金融保险、和房地产企业每年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2.5‰计收;
2、商业(批发和零售贸易)、餐饮、仓储、地质勘查、社会服务(公共服务、居民服务、旅馆、租赁服务、旅行社、娱乐服务、信息咨询服务、计算机应用服务其他社会服务)、农、林、牧、渔等行业企业或单位每年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.5‰计收(对严重亏损的商业企业,在其提供详实的财务数据并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后,按收费单位的财务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水利(水电)局批准,可适当减免);
上述1、2所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、集体企业、私营企业、个体企业、三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等所有企业。其他受益户每年按固定资产原值的2‰收取。价格调节基金

  Q3:防洪保安基金怎么算

根据<<省政府关于印发<江苏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规定>的通知>>(苏政发[1999]46号)规定:
工业、交通、农业等生产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1‰征收。
商业、外贸、物资、供销等商品流通企业中的零售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1‰征收,批发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0.5‰征收。
银行(含信用社)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.6‰征收;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.6‰征收;各类信托投资公司、财务公司、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1‰征收。
其他行业的各类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中营业收入的1‰征收。
对于跨行业经营的企业,如涉及到不同的征收标准,应分别核算并适用相关标准征收。不能分别核算的,从高适用征收标准。
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按上年营业收入的1‰征收,该营业收入指事业收入(主营收入)、经营收入等计征营业税或增值税的营业额。
城镇个体工商户按上年营业收入的1‰征收。无法确定营业收入的,可实行定额征收。征收定额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。城乡有固定工资性收入的在职职工每人每年缴纳10元。

  Q4:请问防洪基金怎么缴纳?按多少缴纳?

要交。销售收入不等于利润。外资可按相应投资比例减免。

  Q5:请问吉林省防洪基金取消了吗?

按一般地方税征收资金防洪,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,应占由应付税款帐户。对于支付计入当期损益的“管理费”一些单位,占了一些工人可以链接联系人“其他应收款”或“应付职工薪酬”。具体操作分为两步:
第一步,提供
借:管理费用由
:应付职工薪酬
贷:应交税费 - 防洪基金
第二步,通过支付
:应交税费 - 防洪基金
贷:银行存款

  Q6:增值税一般人需要交防洪基金吗?何时交

防洪基金一般由地税代征,企业主体均应申报缴纳,在地税申报纳税时一并申报缴纳。